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成立健全人才服务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我市重点产业引进人才的子女就学工作,,,凭据《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档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和《拉萨市人民当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造就暂行法子的通知》(佛府办〔2016〕39号)等文件心灵,,,制订本执行细则。。
第二条 本执行细则所称引进人才子女蕴含以下四类对象::
(一)第一类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局凭据《拉萨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造就暂行法子》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的适龄随迁子女。。
(二)第二类对象::依照《拉萨市人民当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搀扶力度的定见》(佛府办〔2016〕13号)划定,,,拉萨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拉萨工作的博士后随迁子女。。
(三)第三类对象::切合《关于持〈广东省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粤教基〔2005〕3号)划定,,,在拉萨3年及以上陆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拉萨工作的非户籍人士适龄随迁子女。。
(四)第四类对象::拉萨市企事业单元2016年1月1日后新引进并签定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随迁子女。。
第三条 成立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两全全市引进人才子女服务工作,,,掌管市本级部门(单元)和跨区就读的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不设实体机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发文,,,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掌管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第二章 优教服务
第四条 引进人才子女享受优教服务。。
(一)第一类对象就学工作尝试两全协调机制。。其申请入读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引进单元地点地教育行政治理部门结合其小我意愿和工作生涯情况予以解决。。申请就读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由引进单元地点地教育行政治理部门掌管协排解决,,,准则上铺排在其工作服务区域内里小学(幼儿园)就读。。意向在引进单元地点地之外就读中小学(幼儿园)的,,,由引进单元地点地教育行政治理部门代为申请,,,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铺排。。
(二)第二、、、三、、、四类对象尝试绿色通道入学。。申请入读使命教育阶段公办学堂肇始年级的,,,准则上由引进单元地点地教育行政治理部门按免试就近入学准则和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划定办理和解决。。办理功夫为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意向在引进单元地点地之外就读中小学(幼儿园)的,,,由引进单元地点地教育行政治理部门代为申请,,,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凭据其现实居住情况协调处置。。
(三)引进人才子女申请从市外中小学(幼儿园)转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的,,,不受在学期实现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学手续的限度,,,准则上由引进单元地点地教育行政治理部门按“即到即办”的要求和户籍学生转学划定予以办理。。
(四)教育行政治理部门办理A类人才子女的转学申请时,,,要结合其小我意愿和工作生涯情况予以解决。。办理本执行细则划定的其他引进人才子女转入高中学堂申请时,,,以等级一样、、、类型一致、、、年级衔接为准则,,,经转入学堂赞成后,,,按户籍学生转学有关划定办理。。
第五条 第一类对象申请优教服务的法式如下::
(一)引进人才为子女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时,,,可在获得人才资格后向引进单元地点地教育行政治理部门或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子女优教服务申请,,,也可在办理引进人才资格认(评)定的同时提出申请。。
(二)获得人才资格后提出子女教育服务申请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局出具的资格认(评)定资料;
2.申请人及其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在拉萨的现实居住地资料;
4.《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附件1)。。
(三)在办理引进人才资格认(评)定的同时提出子女优教服务申请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局出具的资格认(评)定受理资料;
2.申请人及其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在拉萨的现实居住地资料;
4.《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第六条 第二、、、三、、、四类对象申请优教服务的法式如下::
(一)第二、、、三、、、四类对象的父母可在与服务单元签定服务和谈(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后,,,向引进单元地点地教育行政治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第二类对象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拉萨市博士后载体在站或出站后留在拉萨工作的文件资料;
2.申请人及其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在拉萨的现实居住地资料;
4.《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三)第三类对象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在拉萨陆续3年及以上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
2.申请人及其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在拉萨的现实居住地资料;
4.《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四)第四类对象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引进人才的学历、、、职称证书;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局出具的C类人才资格认(评)定资料;
3.申请人及其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4.在拉萨的现实居住地资料;
5.《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第七条 A、、、B类人才在获得人才资格后申请子女在引进单元地点地享受优教服务的,,,教育行政治理部门在正式受理的3个工作日内(不含申请当日)确定安设了局;申请跨区享受服务的,,,引进单元地点地教育行政治理部门要在正式受理的两个工作日内(不含申请当日)向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请示,,,申请协调铺排。。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批复协调了局。。
A、、、B类人才在办理引进人才资格认(评)定的同时提出子女优教申请的,,,教育行政治理部门在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局出具的资格认(评)定资料后,,,按该类人才在获得人才资格后申请子女优教服务的法式启动办理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局应在实现该申请对象A、、、B类人才资格认(评)定工作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认(评)定了局报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收到认(评)定了局的1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转给申请人的引进单元地点地教育行政治理部门。。
第三章 教育津贴
第八条 第一类对象享受教育津贴。。就读公办幼儿园和公办通常高中的,,,享受与入读幼儿园(通常高中)保教费(学杂费)等额的津贴;入读民办幼儿园和学堂的,,,享受不低于3000元/月(每年按两学期共10个月计)的津贴。。具体尺度由各区人民当局确定,,,所需资金由引进单元地点地当局承担。。
第九条 人才子女教育津贴尝试逐年申请,,,按学期发放,,,申请功夫为每学年的第一个月。。申请获批后,,,由教育行政治理部门在每学瓢②末发放到申请人指定的账户。。学年中转入我市学堂(幼儿园)就读的,,,在转入的下个学期第一个月申请并计发。。解除人才资格的,,,在解除当月终止享受津贴。。
第十条 人才子女教育津贴申请法式。。申请人在指按功夫内,,,向引进单元地点地教育行政治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局出具的资格认(评)定资料;
(二)申请人及其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三)《拉萨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费津贴申请表》(附件2)。。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以往文件中有关优教服务划定与本执行细则不一致的,,,以本执行细则为准;有关教育津贴的划定与本执行细则不一致的,,,依照从高、、、从优、、、不反复的准则处置。。
第十二条 本执行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7月19日,,,由市教育局掌管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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